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北京市大力营造企业家创新创业环境充分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北京市大力营造企业家创新创业环境充分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5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充分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营造更加有利于企业家安心发展的法治环境
1.完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清理不利于产权保护的各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力度,及时公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集中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2.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出台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严格区分企业家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家庭成员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规则。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集中公示制度,依法查处向企业违法违规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3.建立健全多途径的企业家维权机制。建立北京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设立北京市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落实商事纠纷快速解决机制,2020年底前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180天之内。多措并举减少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和成本。综合运用法定强制执行措施,加快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改变政策承诺或毁约。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变政策承诺和合同约定的,对企业的合理诉求依法予以支持。开展政务服务失信专项治理。
二、营造更加有利于企业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着力打造准入更加开放、竞争更加公平、监管更加科学、退出更加有序的市场环境,以更有效的市场机制培育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
4.真心诚意敞开市场大门。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取消阻碍民营企业进入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政策,推动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等方面应用。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探索优化企业注销程序,试点并推广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
5.努力把市场公平落到实处。以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切实维护管理好市场秩序。建立监管清单制度,杜绝选择性执法;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减少多头重复监管;实施审慎包容监管,避免“一刀切”式执法。探索应用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市场监管风险洞察系统,实现智慧监管。加快推进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