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17年11月17日,广东省2018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在华南理工大学拉开帷幕。 陈骥旻 摄
怎么办?
——牢固树立维权意识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走向社会因阅历较浅而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例并不罕见。对此,人社部3月发出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部署毕业生的权益保护工作。
通知要求,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宣传,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针对毕业生在就业路上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科科长黄飞凯建议,在求职过程中,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自己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建议,毕业生在与单位签订合同时,要与单位加强沟通,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尤其要注意区分劳动合同与实习协议的区别,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明确试用期条款、薪酬待遇标准及发放办法、社会保险条款等内容。一旦遇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要及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