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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建议 有必要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信息

2018-05-30 02:33:32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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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与母亲吵架后出走遭性侵

  因琐事与母亲发生争吵后,14岁的小丽(化名)离家出走,凌晨小丽在室外椅子上睡着,后被两名男子拉进附近小胡同的厕所强奸。昨天上午,北京市西城法院通报了近年来未成年人被性侵典型案例。

  根据西城法院统计,自2013年至2018年3月,西城法院审结性侵未成年人的强奸案件和猥亵儿童案件共计11件,其中,强奸案件4件,猥亵儿童案件7件。2013年审理1件,2014年审理1件,2015年审理1件,2016年审理1件,2017年审理5件,2018年第一季度审理2件。

  在法院审理的11起案件的14名被告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共10人,占被告人人数七成以上,被害人年龄一般处于6至14岁之间,大多数是女孩。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被害对象中也有男童。被告人案发动机也呈现多样化,大多属于临时起意,看到被害人单身,趁机或骗或强迫将被害人带入私密空间,借机性侵被害人。

  西城法院法官表示,在未成年人被性侵典型案件中,案发地点多在楼道间、公厕里或者宿舍内等监控死角。有小女孩到楼下倒垃圾时,被告人看到小女孩独自一人,就强行将女孩抱至步行楼梯间,对女孩进行了猥亵。

  除了地点上的监控死角,案件也常发生在凌晨等时间段的安控薄弱期间。小丽是一名14岁女孩,晚上9点半,她因琐事与母亲发生争吵后自行离家。凌晨零时40分左右,小丽在室外椅子上睡着,后来两名男子将她拍醒,先说去买吃的,她没同意,矮个男子就用手拽着她的胳膊往西边走,拉着进了附近小胡同,后两名被告人把小丽抱进了女厕所实施强奸行为。后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对于熟人作案,西城法院法官提示孩子的父母要警惕熟人作案,不要随意让孩子和亲戚、朋友、老师等熟人在行为上过于亲热,告诉孩子隐私部位只能在洗澡、看病等特殊情况下才能让爸爸妈妈或者医生看。此外,孩子的父母还应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尤其是对处于逆反期的孩子要更多加以关注。

  在昨天西城法院的发布会上,法官还建议,应该探索构建性侵未成年人罪犯从业禁止和信息公开制度,对学校、幼儿园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实施严格入职审查。

  本组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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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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