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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地震灾区发放捐款须告知捐赠者(图)
//www.workercn.cn2014-08-06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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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区有关机构在发放和使用救灾捐赠资金时,应向受益人明确告知资金的来源和性质。这是民政部首次在这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重建阶段时,也应定期向社会公开所接收救灾捐赠资金的总额、拨付使用和重建项目进展等信息,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款物使用

  按捐赠人意愿及需求

  公告还要求,接收捐赠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应每日向民政部救灾司救灾捐赠处报送捐赠数据,民政部将每周在民政部网站上公布。同时,按照谁接收、谁统计和在地统计原则,接收捐赠的社会组织应加强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及时向同级民政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各级民政部门按要求逐级汇总上报数据、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同级社会组织的数据报送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资金使用上,公告明确,社会组织应按照捐赠人的意愿、灾区应急救灾和恢复重建需求使用救灾捐赠资金。

  民政部同时称,目前云南省已建立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协调机制,指定云南省减灾中心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联系电话:0871-65731920,65739940。

  ■澄清

  号召捐款遭抵制系谣言

  针对近日微信内流传“北京市政府号召市民捐款遭前所未有抵制与唾骂”一文,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昨天澄清,“号召捐款遭抵制是谣言。”北京市民政局目前没有面向社会号召捐款,以后也不会。目前,北京市青基会、北京市慈善基金会、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等具有开展募捐的相关资格。如有不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擅自开展募捐活动,市民可拨96156和65395032举报。

  另据记者了解,昨天上午11时46分,北京铁路局紧急加开95018次列车,承载1106套帐篷紧急驰往云南昭通地震灾区。

  □公安部

  灾区大部分道路恢复通行

  记者昨天从公安部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获悉,除巧家县境内昭巧二级路老店至鲁甸路段、天生桥、新店乡至灾区渭姑村、开基村等部分道路因道路滑坡、落石阻断不能通行外,大部分道路已恢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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