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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谈网络安全:为人民、靠人民
//www.workercn.cn2016-09-19来源: 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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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网络安全与法治: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利用网络实施的攻击、恐怖、淫秽、贩毒、洗钱、赌博、窃密、诈骗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网络谣言、网络低俗信息等屡见不鲜,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习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法律通过设定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政府、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维护正义秩序。网络空间是一个新兴领域,并随着技术的日新月异而不断发展变化,传统的法律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网络,网络空间的许多行为和现象有待于法律明确规范。因此有必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明确网络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网民的网络信息行为,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我国当前要尽快出台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法、电子政务法、信息通信法等网络空间基础性法律,依法保障网络运行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

  五、网络安全与人民: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当前的互联网是一个泛在网、广域网,绝大多数网络基础设施为民用设施,网络的终端延伸到千家万户的电脑上和亿万民众的手机上,网络的应用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甚至整个生命过程中。各个网络之间高度关联,相互依赖,网络犯罪分子或敌对势力可以从互联网的任何一个节点入侵某个特定的计算机或网络实施破坏活动,轻则损害个人或企业的利益,重则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因此,传统的安全保护方法,如装几个安全设备和安全软件,或者将某个个人或单位重点保护起来,已经无法满足网络安全保障的需要。泛在的网络需要泛在的网络安全维护机制。正如习总书记所指出的,网络安全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依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首先要培养人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总体来讲,社会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由于大多数的网络服务都是免费的,人们在尽情享受网络带来的福利时,往往容易忽视网络的安全隐患。因此,培养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成为网络安全的首要任务之一,许多国家都将此作为一项战略行动予以重视。例如,美国在2004年就启动了国家网络安全意识月活动;澳大利亚每年设网络安全意识周;日本从小学、中学阶段开展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的活动;印度推动和发起综合性的有关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意识项目,通过电子媒体持续开展安全素质意识和宣传运动,帮助公民意识到网络安全的挑战;韩国设立国家“信息保护日”,在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以便提高公众意识和扩大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我国也从2014年开始每年举行“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感知身边的网络安全风险,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六、网络安全与国际社会: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全球互联网是一个互联互通的网络空间,网络安全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网络的开放性必然带来网络的脆弱性。各国是网络空间的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的安全需要各国多边参与,多方参与,共同维护。正如习总书记所指出的,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国政府均已认识到保障网络安全需要国际合作。各国应该携手努力,加强对话交流,有效管控分歧,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共同遏制信息技术滥用,反对网络监听和网络攻击,反对网络空间军备竞赛和网络恐怖主义,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谢永江 作者单位: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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