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甚嚣尘上,波及史学、文学、艺术、教育等多个领域。本案被告的行为以及近年网络上频出的“消解革命”“戏说英烈”之类行为,就是历史虚无主义的一种比较流行的形式,不仅抹杀了近现代革命运动的正当性、进步性,侵犯了革命先烈及其后人的人格尊严,也严重伤害了当今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今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该法与《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一起,初步形成了保护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人格尊严的法律体系。狠刹“消解革命”“戏说英烈”歪风,法律就是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任由歪风及其背后的错误思潮蔓延。
以法律利器狠刹“消解革命”“戏说英烈”歪风,司法机关不但要依法支持英烈亲属的维权行动,还可以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法律行为。《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国已出现几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公益诉讼和司法判决,对侮辱、诽谤、丑化、亵渎英雄烈士的行为予以警戒和惩处,有力维护了英雄烈士的尊严和荣誉。
英雄烈士名誉不容亵渎,民族精神和情感不容轻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容扭曲。从普通公民、社会主体到公权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都应当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侵害革命先烈人格利益的行为加以遏制和惩处,坚决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