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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中最常见的就是工资纠纷 揭开那些发工资的猫腻

2019-03-02 07:52:04 中工网-《工人日报》

  提成、奖金只是口头约定?

  王雨琦表示,目前,劳动争议案件中最常见的就是工资纠纷,最主要的表现为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压低、截留劳动者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

  在生产经营不景气的企业中,有的老板因亏损严重,会时常拖欠职工工资,更有甚者直接采取携款逃匿方式来逃避责任。

  在一些用工量大且招工较难的企业中,则容易出现春节期间截留工资,等节后工人返工后才予以发放,以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的情况。

  “还有的未依法按月用货币形式支付工资,而是以每月只预借生活费甚至只发给餐菜票来代替,工资按半年或一年为周期予以发放。”王雨琦说。

  “此外,由于加班费、奖金约定不明而引发的纠纷也很常见。”王雨琦告诉记者,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只在合同中明确基本工资,而提成、奖金、双薪等只是口头约定。这种情况发生纠纷时,处理起来比较麻烦。王雨琦建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已口头约定好的奖金,明确提成方案等。

  实际上,在许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讨薪维权中,劳动者也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王雨琦告诉记者,她在处理法律援助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劳动者情绪不稳定、心理压力大等现象,还有的劳动者因还想继续在原企业工作,迫于老板压力,而中途放弃维权。

  同时,劳动争议类案件依法需要仲裁前置,在仲裁裁决下发后,企业一般为了拖延时间,不服裁决,再去法院提起诉讼。一审结束后,企业还会继续上诉,这在一定程度上耗费了劳动者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成本。王雨琦说,大多数劳动者的想法很单纯,就是干活挣钱,不是迫不得已,不会走上法律维权的道路。一旦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如果没有公益律师的援助,很多劳动者会因为不懂法、耗时长,以及律师费用等问题对维权望而却步。

  “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事项还是第一位的。劳动者平时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防患于未然。”王雨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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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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