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安全方面,方案要求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到;并非所有医疗护理服务都可以进入家庭。
焦雅辉举例说,压疮的简单处理、胃管的处理等,是在有限范围内提供上门护理服务;但是,一些风险比较高的不能提供上门护理,还是要到专业机构。“‘互联网+护理服务’应该是一种补充,而不是主要手段。要真正满足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需求,还是靠扩大服务供给,包括发展医养结合模式、依靠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完善相应的保障、筹资等一系列政策。”
关于“网约护士”的收费情况,方案明确要求,在价格方面,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供给需求,发挥市场议价机制,参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此外,方案明确指出“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服务对象重点是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人群。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和人群健康特点,确定“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具体服务对象。
据了解,除试点地区外,方案还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主动密切关注辖区内“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发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经过一年左右的试点,国家卫健委还将在“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前提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