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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地将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网约护士”关键在安全(组图)

2019-02-18 08:46:26 经济日报

“网约护士”试点关键在于安全

记者 吴佳佳

 

  1月31日,在江西省人民医院肿瘤科,一名护士在为患者测量血压。新华社记者 彭昭之摄

  点击手机便可预约护士上门提供护理服务。此前,一些网络家庭护理机构提供的相关网约医护服务引发了社会关注。近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试点方案,确定今年2月份至12月份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6地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为2.4亿,占总人口的17.3%。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口有1.5亿,占老年人总数的65%,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口有4000万左右。失能、高龄、空巢老人增多,使得很多带病生存的老年人对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

  “对于‘互联网+护理服务’,市场有需求。但是,各地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包括资质审核准入、不良事件发生以后的处理等。”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鼓励新业态发展,精准对接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同时引导“网约护士”规范发展,国家卫健委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完善相关政策。

  目前,“网约护士”多由社会力量主导推动,相关机构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方式,由护士上门为群众提供护理服务。焦雅辉认为,试点关键在于安全问题,一是护士到老人家里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其人身安全如何保障;二是医疗安全,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如何保证专业性和安全性。

  “例如,一旦发生了输液反应,患者医疗安全如何保障。发生了不良事件后该如何处理,法律责任又该如何分担,在很多方面制度都不能缺位。”焦雅辉说。

  因此,试点方案中要求护士不是以个人身份提供服务;而是由试点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医护人员的工作属性让护士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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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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