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这些欺骗要受罚
除了劳动者一方有不诚信行为,用人单位的不诚信行为也频频出现。常见的第一种类型是发送聘用通知书后反悔,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兑现承诺条件。
在入职招聘过程中,很多企业在确定了招聘对象后,会向求职者发送聘用通知书,通知公司的聘用决定和办理入职手续的时间。此外,一些通知书还会明确承诺薪酬福利待遇。不过,有些企业在发送聘用通知书后,因为各种原因改变了决定,不再聘请招聘对象。此时,由于招聘对象往往已经向原单位辞职,放弃了工作岗位甚至年终奖,极易发生争议。
报告显示,不支付加班费成为用人单位第二类常见不诚信行为。第三类是用人单位不缴纳、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类是违法约定竞业限制义务,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第五类是用人单位在诉讼仲裁中提交虚假证据。报告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件:有员工起诉自己所在的公司,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应签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被诉公司提交劳动合同作为证据,用以证明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诉讼中,法官发现,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前后内容不是同一台打印机打印,劳动合同存在换页情况。据此,法院认定公司提供虚假证据,对公司作出20万元罚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