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至每月5000元 10月1日起实施-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个税起征点提至每月5000元 10月1日起实施

2018-09-01 01:09:00 北京晨报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郁琼源 胡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意味着历经二次审议后,关系到亿万纳税人的个税法完成第七次大修。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新华社受权播发了这一决定。

  决定通过提高个税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税率结构,加大对中低收入者的减税力度。

  决定修改了应缴纳个税的个人所得范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中,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决定明确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其中,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同时,决定进一步优化调整了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决定还修改了今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相当于打了五六折。

  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 “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以尽早释放改革红利。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说,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税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此外,5000元“起征点”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后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程丽华说,此次基本费用标准的提高,广大工薪纳税人将不同程度实现减税,其中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她算了笔账:以某月工薪收入15000元的纳税人为例,按照现行税法计算,扣除“起征点”3500元,之后乘以25%的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1005元,每月需缴个税1870元;按照新税法计算,扣除5000元“起征点”,之后乘以对应的税率10%,减去速算扣除数210元,只需缴税790元,税负减轻58%。如果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以及新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税负还会进一步减轻。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说,此次新个税法打造了六方面制度创新:自行申报、纳税人识别号、反避税条款、部门信息共享、部门协同管理以及纳税信用运用。税务部门正全力以赴完善征管配套制度,同时做好各项征管准备和打造纳税服务保障体系。

编辑:肖天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

  • 专题

    “一带一路”倡议五周年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 专题

    晋江经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