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部委

国家卫健委: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2019-10-17 08:17:29 北京日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公布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其中明确提出,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设置要求中明确“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建设完善托育机构。”

  标准规定,托育机构的建筑选址要远离对婴幼儿成长有危害的建筑、设施及污染源,满足抗震、防火、疏散等要求。室内要设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并且配备符合婴幼儿月龄特点的家具、用具、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室外场地在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附近的公共场地和设施室外场地。

  保育人员主要负责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安排游戏活动。标准称,保育人员应当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同时要合理配备保健人员、炊事人员、保安人员。(记者 刘欢)

编辑:王妍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习近平出席中印领导人第二次非正式会晤

  • 专题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 专题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 专题

    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