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部委

让亿万农民吃下土地权利“定心丸”——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法热点

2018-12-30 10:12:43 光明日报

  农民进城落户,承包地不会随意被收回

  “我们一家人都进城落户了,承包地会被收回吗?”随着进城落户、离土离乡的农民日益增多,这样的担忧也越来越多。对此,何宝玉的回答一针见血:“承包期内不得随意调整农民的承包地,不得随意收回农民的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内容。”

  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发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使广大农民真正地感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切实保障的。”何宝玉表示。

  针对进城农户对土地的顾虑,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巡视员孙邦群表示,在稳定承包权上,农业农村部还将继续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的收尾工作,“真正给农民确实权、颁铁证”。

  进一步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据杜涛介绍,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本次修法的重点之一。在现行法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又新增两项规定,一是规定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这两项新增加的规定,实际主要的考虑也是关于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杜涛说。

  “我国实行土地集体所有,采取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家庭的成员平等地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就是说,无论是妇女、小孩、老人,都平等地享有土地的各项权益。修订后的土地承包法特别体现了这条,这也是对妇女权益保护的一种强调。”孙邦群说。

  (记者 刘华东)

1 2 共2页

编辑:王妍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庆祝改革开放40年大型主题策划“春暖花开”

  • 专题

    2019我和我的祖国一起走过

  • 专题

    新时代担当作为典型风采

  • 专题

    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