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恢复《国歌条例草案》二读审议-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台港澳

香港特区立法会恢复《国歌条例草案》二读审议

2020-05-28 00:39:2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香港5月27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27日就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交的《国歌条例草案》恢复二读程序,但当日未完成该程序。当晚7时,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休会,立法会将于28日早上继续审议。

  在当日的立法会会议中,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作工作报告时表示,国歌是宪法确立的国家象征及标志,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对其进行立法,“尊重国歌是应有之义,大家应理性审议法案,不应泛政治化”。

  立法会议员谢伟铨表示,不少标榜人权、自由与民主的西方国家都通过立法保护其国旗、国徽及国歌,并将蓄意侮辱国家象征的行为列为刑事罪行。《国歌条例草案》只是要维护国家基本尊严,并非限制市民表达或思想自由。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当日会见传媒时表示,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特区订立国歌相关的本地法律是特区的宪制责任。国歌是代表国家的象征和标志,香港人有道义和责任尊重国歌。

  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表示,《国歌条例草案》的主要精神是希望市民尊重国歌,有关立法工作也是特区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保障香港社会秩序和治安,社会经济等各方面便可以稳步发展,对香港是好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2017年在内地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后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8条规定,凡列于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香港特区政府于2018年初就国歌法提出并推动相关本地立法工作,特区立法会于2019年1月完成《国歌条例草案》首读程序并进入二读阶段,原定于2019年6月恢复二读,但因“修例风波”及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长期停摆才延至今日进行。

  国旗法和国徽法两部全国性法律已于1997年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相应的香港本地法律《国旗及国徽条例》于1997年7月1日生效。

编辑:王川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 专题

    聚焦2020年“中国航天日”

  • 专题

    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 专题

    抗“疫”一线党旗红

  • 专题

    工人日报e网评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