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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工委:在公益慈善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02-10 21:10:35 新华视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公益慈善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各界慷慨解囊、奉献爱心,但在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10日表示,关于公益慈善捐赠活动,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红十字会法等法律分别从不同方面作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公益慈善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分不同情况大致有四个方面: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私分、挪用、截留、侵占捐赠财物等行为,更要依法严惩。

  郭林茂说,依法治国要求把国家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更需要全社会都要依法行事。所以,具有慈心善行的捐赠人要合法捐赠,捐赠物品要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信守诺言;红十字会、各类慈善组织要依法及时高效、公平合理分配受赠款物,无愧捐赠人,无愧受益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依法严格监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同时,也欢迎全社会对公益慈善捐赠活动进行监督,为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作一份贡献。(记者杨维汉、陈菲)

 

编辑: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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