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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一新型肺炎患者因隐瞒行程被警方立案

2020-02-01 13:21: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西宁2月1日电 (鲁丹阳)记者1日从青海省警方获悉,该省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患者苟某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悉,苟某,男,44岁,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人,长期居住武汉市从事餐饮服务。1月17日返宁后,当晚出现咳嗽、发热、乏力症状。从1月19日至26日,苟某两次前往位于西宁市城西区杨家寨村的妹妹家,期间曾前往汉水沟村的村卫生室诊治。

  1月27日8时许,苟某在青海省红十字医院就诊,并医学隔离观察。后采集临床标本送检,经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认定为确诊病例。

  经警方初步侦查,苟某返宁后,拒不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特别恶劣的是,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苟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编辑: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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