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琳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25日出台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这12项措施包括6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包括将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浙江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大到条件成熟的其他地区,并将试点业务范围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扩大到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等。以及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扩从上海、天津等12个自贸区扩大到2019年新设的6个自贸区和上海市全辖等6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兼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在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6项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将对外贸企业起到增便利、降成本的作用。王春英说:“无论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还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或者是优化企业的业务报告方式等等,主要是赋予银行和企业更多的自主权,从而实现传递一种这样的理念:诚信企业更加便利,小微企业更加简便,业务报告更加便捷,账户使用更加自主,登记手续更加清晰,资金使用更加高效。 ”
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出台了深化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等多项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王春英说,此次改革,是中国“放管服”改革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王春英说:“主要体现为外汇管理方式的优化,办事流程的简化,有利于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支持境内企业拓展对外贸易投资,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同时,也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政策红利。”
世界银行最近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的排名跃升至第31位。王春英说,这次的改革也将为境内外投资者和企业创业创新活动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