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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探索建立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

2019-08-09 05:01:54 中工网--《工人日报》

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

山东探索建立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

  中工网讯(记者丛民)“简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探索建立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不设绩效支出、劳务费等科目比例限制,强化项目成果产出评价。”日前,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制度的若干意见》,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

  《意见》提出,高校、科研院所按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聘用人员,聘用结果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合理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基建项目自主权,缩短审批周期,将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科研基建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将“先转化、后奖励”改变为“先确权、后转化”。根据本单位内部规定或者与科研人员的约定,允许科研事业单位以奖励方式将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或者给予长期使用权。

  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在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

  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并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对按照有关规定以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约定的,可进行股权确认,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承认,并根据职责权限落实相关事项。

  完善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国际顶尖科学家实验室”。

编辑: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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