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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让电子烟监管有法可依(组图)

2019-07-30 14:36:28 北京晚报

五花八门的电子烟产品。

  近年来,随着控烟力度不断加大,电子烟打着戒烟的旗号风靡一时,令越来越多的年轻烟民用电子烟作为替代品。人们随处可见,几个年轻人手持一个长筒状器具,对着一头的吸烟嘴吞云吐雾,动作娴熟,故做优雅。

  电子烟到底算不算烟?能不能在公共场合吸?电子烟对人体健康到底有没有危害?……这些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事实上,电子烟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等多个环节长期处于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的状态,导致电子烟市场乱象丛生,野蛮生长。在近日启动的“健康中国行动”系列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表态,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烟监管的研究,计划要通过立法的方式,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争议▶

  电子烟到底算不算烟

  电子烟在年轻人当中日益流行,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中国疾控中心最新发布的《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目前有48.5%的成人听说过电子烟,15岁至24岁年龄组听说过的比例最高,为69.9%。根据推算,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电子烟的人数为1035万人。与2015年相比,听说过电子烟、曾经使用过电子烟,以及现在使用的比例均有所提高。

  早在2016年,一位大妈与吸电子烟男子争吵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在上海火车站,大妈带着小孙子候车,坐在旁边的一个男子正在吸着电子烟。大妈劝阻男子吸烟,结果男子一直强调:“我抽的是电子烟,无害的!你又不是林则徐,我又没有犯法,我抽烟怎么了?就是林则徐也不能禁我的烟!”双方的争吵甚至升级为肢体冲突。

  无独有偶。2018年7月31日,一段《北京地铁十号线电子烟》的视频也掀起了轩然大波。视频中一女子在地铁内因吸电子烟被周围乘客提醒,女子不仅没有表示愧疚反而一顿猛吸,并且振振有词地表示,电子烟并不是香烟,有权在地铁抽烟。

  由此可见,在公共场合堂而皇之地吸电子烟的人,往往会以“电子烟”为理由,将自己与吸烟者区别开来。他们认为,自己所吸的东西并不属于烟草制品,因而不应该受到控烟条例的约束。那么,电子烟到底算不算烟?这是争议的焦点所在,只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对电子烟的监管也就迎刃而解。

  实例▶

  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

  对于电子烟的归属,各国都有着不同的规定。例如,美国、文莱、韩国、立陶宛、马耳他、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家,将电子烟定义为烟草制品,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英国等将电子烟定义为医药产品,保加利亚、意大利、印度、荷兰、俄罗斯等国家将其定义为普通消费品。

  在我国,电子烟的归属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发现有条文明确提及“电子烟”属于烟草,而烟草行业标准中对烟草的分类也尚未将“电子烟”纳入其中。

  但是,在一些司法实践或者一些公共场所的控烟管理中,已有很多将电子烟比照烟草制品执行的先例。比如,《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要求,乘客应自觉维护车站、车厢的环境卫生和乘车秩序,其中的第一句就是“禁止吸烟(含电子烟)”。

  今年1月出台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杭州市明确将电子烟与一般烟草纳入统一控烟管控。今年6月26日,新版深圳“控烟令”也将“电子烟”纳入了控烟范围。

  2018年5月,在乌鲁木齐发生了一起案件——几名青年从免税店购买电子烟之后通过贴吧、微信等网络工具进行销售,而他们并未取得烟草专卖品零售许可证及烟草专卖准运证。今年1月9日,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等5人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最终,几人均被判刑。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说,2017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QOS(一种电子烟)等四种类型的新型卷烟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所以电子烟也属于烟草制品。

  今年3月,丰台法院审理了北京首例非法经营电子烟案。2018年,被告人王某从国外购买烟弹并在朋友圈中售卖,后被警方抓获。丰台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的烟弹填充物是由烟叶制成,本身就是烟草制品,并没有改变烟草的本质属性,属于烟草专卖品,未经烟草专卖局批准不得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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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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