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4日消息(记者李文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继上海开展强制垃圾分类之后,北京的垃圾分类立法工作也提上日程。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城管委了解到,《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不光对单位,对个人也要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且罚款不低于上海。
和上海不同的是,北京的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和可回收物。北京每天会产生将近2.6万吨的生活垃圾,目前全市29个垃圾处理终端设施都在满负荷运转。垃圾如果清运、处理不及时,就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近些年,北京的垃圾分类是在爬坡前行,不断升温,但远未达到沸腾状态。可以说,北京的垃圾分类已经从宣传教育悄然向制度立法转变。那么,北京的垃圾分类到底何时进行,怎么进行?和其他城市相比又有哪些区别呢?
作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上海推动垃圾分类也引起一些城市效仿。6月1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在直播访谈节目中表态,北京也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他说:“垃圾再不减量,首都不堪重负。垃圾分类的主力在基层,决定因素也在基层。垃圾分类的管理责任人不组织分类,或者分类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要移交执法部门处罚。要逐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这种倒逼机制,以后你住的小区,垃圾如果不分类或者分不好,环卫工人就会拒收。如果三天垃圾不收,这个小区就没法待了。”
据了解,早在2012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物业等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和罚则。但是物业等管理责任人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仍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缺乏约束和强制,导致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以立法方式使软约束逐步“硬起来”。孙新军说:“强制分类必须得到立法的支持。新修订的条例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不分类就违法。上海已经明文规定,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处以200元罚款,而北京也不会低于这个数。”
为了将北京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得更加顺利,北京市率先在党政机关开展了垃圾强制分类。其中,在134家中央单位的带领下,有将近2500多家市区党政机关、2300多家公共机构加入强制分类的队伍,这些公共机构包括学校、医院、商超和旅游景点,基本上覆盖了人群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