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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强制分类啦!这5类场所将“不分类,不收运”

2019-05-29 14:45:14 北京晚报

  破解

  ■关键词:强制

  学校医院景区酒店垃圾将强制分类

  张家明在报告中指出,本市将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实现全覆盖。报告指出,加大对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收运企业“混装混运”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逐出市场。

  强化管理与执法的联动,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管理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关键词:示范

  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年底覆盖率60%

  到2019年底,在总计224个街道(乡、镇)开展示范片区创建,覆盖率达到60%。严格落实示范片区创建的工作流程和验收考核标准。强化示范片区日常运行管理检查考核,建立垃圾分类“周检查、月调度、季通报”制度,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投放率,突出垃圾分类效果。

  此外,在全市500个行政村也开展垃圾分类。2019年实现全市97%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门头沟、怀柔、延庆区通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验收,完成全市16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5%的治理任务。

  ■关键词:建设

  加快阿苏卫等垃圾焚烧厂调试

  统计显示,2018年,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929.42万吨,日均清运量2.55万吨,同比增长3.07%,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4%。截至2018年底,垃圾处理设施设计总处理能力为28591吨/日,基本满足各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张家明表示,2019年,本市将加快阿苏卫、密云、顺义二期等垃圾焚烧厂调试,尽早实现满负荷运行。同步推进房山综合处理厂、海淀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建设,力争年底主体完工。不断提升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大臭味排放控制,提升渗沥液处理能力。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促进垃圾分类投放站(间)、垃圾分类收集房、密闭式垃圾分类清洁站兼顾再生资源回收功能。

  ■关键词:监控

  小区垃圾桶加装身份识别及称重设备

  报告指出,通过对小区垃圾桶、垃圾楼、转运车辆加装身份识别和称重计量设备,对责任主体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全流程实时监管,对垃圾排放数据进行统计,对垃圾分类效果进行监控,逐步实现垃圾分类动态数据进入大数据“驾驶舱”。

  ■关键词:价格

  试点餐厨垃圾全量收费

  完善垃圾分类价格机制,试点探索餐厨垃圾全量收费改革。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实行事企分开,开放市场,建立国有企业与社会企业公平竞争的机制。按照准公益性定位,研究基于市场的再生资源专营政策,以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投资政策,打开通道,欢迎社会专业垃圾收购等力量加入到垃圾分类当中来,使愿意参与、有能力参与、规范参与垃圾分类企业“进得来、收得着、出得去”。

  ■关键词:教育

  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前和义务教育

  黄色的八爪章鱼宝宝“分小萌”已经成为本市垃圾分类形象代言人,活泼可爱的形象寓意垃圾分类应当多伸手、人人管,且更容易被孩子们所接受。张家明指出,垃圾分类要从娃娃抓起。为此,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区共建活动,把学生和家庭成员垃圾分类情况向学校和社区双反馈。

  ■关键词:信用

  居民垃圾分类将建信用账户

  正确垃圾分类将可获得统一的积分,而垃圾分类的效果如何还有可能会和居民信用挂钩。本市将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比如,建立全市统一的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居民垃圾分类的信用账户,通过建立投放垃圾的行为约束机制,逐步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习惯。

  ■关键词:立法

  试点研究居民垃圾缴费

  垃圾源头减量治理需要得到立法支持。张家明提出,可以借鉴上海等城市立法思路,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快递企业使用电子运单和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商品零售场所严格执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从可回收物的准公益性定位、居民垃圾分类和缴费义务、非居民生活垃圾按市场价格全成本付费、垃圾源头减量的政府推动和扶持、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准入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和研究。

  建议

  垃圾不分类要罚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垃圾分类开展近20年来效果不佳,说明单纯地倡导鼓励是不够的,必须依法推行强制分类。因此,要尽快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分类投放是垃圾产生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要设定相应罚则使垃圾分类成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建立对混装混运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杜绝混装混运现象,明确“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通过双向监督打通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环节。

  要把垃圾分类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及居民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情形归集到信用体系平台,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细化推进源头减量措施落地实施,对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作出禁限“硬约束”,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快递行业源头减量、环保包装和包装回收的具体措施。

  垃圾分类实施“干湿分开”

  《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的目标。为此,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要抓紧推进3年行动计划,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从制度覆盖转化为实际覆盖。要杜绝增量,新入住小区严格实施垃圾分类。

  啃过的大骨头属于哪种垃圾?摔碎的瓷杯子应该算是可回收还是不可回收垃圾?现行的垃圾分类方法记不住怎么办?对此,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大力实施以“干湿分开”为基础、简明可行的垃圾分类方法,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走出“试点成功、推广困难”的怪圈。要加大对末端分类处理和中端分类收运环节的支持力度;同时搭建平台,吸引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运营的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机构、物业企业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完善源头登记和按量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推动垃圾产生主体主动开展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

  垃圾分类纳入绩效考核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还建议,明确区、街(乡)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将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作为对区主责部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绩效考核内容。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以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为抓手,开展在职党员带头分类;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落实强制分类为契机,要求所在单位人员带头分类;以绿色环保为主题,持续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学堂,“小手拉大手”促进家庭垃圾分类;开展好机关大院、部队大院的垃圾分类活动,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成效,逐步形成“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共建共治局面。

  本报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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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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