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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酒驾,如何跨越“七年之痒”?

2019-02-25 17:22:43 新民晚报

  孙绍波 画

  潘高峰

  今年大年初一凌晨,湖南人徐某大醉酩酊在上海闵行开车被抓,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365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4倍,成为上海春节的“醉驾之王”。

  但与山东青岛的一名醉驾司机相比,他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今年1月4日,山东青岛交警查处了一名酒驾司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550mg/100ml,而且这只是测试仪的最高读数。换句话说,这名司机把酒精测试仪都吹“爆表”了。面对交警,他还大言不惭:“敢开车就敢面对现实”“我一次性吹到位,结果出来我绝对配合”。

  550mg/100ml,令人咋舌。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并非个例:今年1月8日晚,湖北省武汉市交警查获一名酒驾司机,测试仪显示酒精含量“>550mg/100ml”,惊呆了在场交警;今年1月16日,甘肃省陇南市交警查获一名酒驾司机,血液酒精含量同样超过检测仪上限550mg/100ml。

  极端案例背后,是各地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普遍反弹。在上海,刚刚过去的元宵夜,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先后查获酒驾33起,其中酒后驾驶27起,醉酒驾驶6起;元旦,140人因酒后驾车被查获,其中醉酒驾驶65人。更恶劣的是,一些区还发生了多起醉酒冲卡撞伤交警的案例。

  上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2019年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醉驾入刑跨越“七年之痒”的年头,这样的意见多多少少让人明白,酒驾治理仍然任重道远,违法行为依然面广量大。

  犹记醉驾入刑之初,随交警采访查酒驾,曾整整一晚上“颗粒无收”。是什么让嗜酒的开车人从当初的谨小慎微重又铤而走险?原因可能很多,但社会上一些不断为“醉驾入刑”开脱的声音与做法无疑难辞其咎。

  2017年11月,浙江瑞安曾发生一起案例:一名张姓司机凌晨酒后开车回家,撞伤一名三轮车主,他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赔偿8000元。经血验,血液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负事故全责。按照刑法规定,张某应处1至3个月拘役,但瑞安检察院却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由当事人“自愿”完成30小时社会服务代替。

  不起诉的依据是此前最高法的指导意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浙江省高院据此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给出了量化标准:醉酒驾驶汽车,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无规定从重情节的,可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切莫小看这样的示范作用,笔者在采访中发现,喜欢喝酒的“老司机”中,不少人对于139这个数字很敏感,并将其看做“会不会坐牢”的分割线。

  有律师曾统计,去年前9个月,广东有81名醉驾司机被免于起诉。去年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甚至提出,醉驾入刑后危险驾驶案件持续增长,挤占了大量司法资源,数量众多的醉驾者被贴上罪犯“标签”,人生受到影响,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或进行立法解释,建立“醉驾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因为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太多而改法律,何其荒诞。据统计,2012年5月,“醉驾入刑”实施一周年,全国警方查处醉驾案件同比下降四成,北京、上海两座一线城市醉驾下降幅度达到七成;2016年,醉驾入刑第五年,全国警方查处酒后驾车比五年前下降34%,醉酒驾驶下降38%。生命无价,正是严刑峻法,让无数人的生命得到保障。

  当然,治酒驾要“堵”,也要善于“疏”。近年来随着醉驾入刑,代驾市场壮大,代驾软件风靡。但与一般的打车服务相比,代驾生意起伏大,周末和节日需求激增,平时却订单锐减;岁末年初宴饮激增,外来人员却大量返乡,容易出现供不应求。一些没有准备的驾车人,酒足饭饱后迟迟找不到代驾,很容易因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此外,由于市场规范化不尽如人意,代驾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黑代驾”时有出现,上海甚至出现过代驾酒驾的案例。

  如何让代驾正规化、专业化发展?对于政府来说值得思考,对于市场来说也是商机。要改变代驾市场起伏波动大的劣势,必须开发更多的应用场景,发展诸如旅游代驾、商务代驾、长途代驾等,并与汽修厂、KTV、酒店、饭店等行业联手合作,做大蛋糕。

  醉驾一律入刑,规范代驾市场,“两条腿”走路,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规律的尊重。

编辑:傅仁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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