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却致他人重伤 被拘14天 昨日领到检方的不起诉决定书
“被冤枉”57天后 赵宇准备申诉
2月21日,备受关注的“福州男子救人反被拘”一事又有新进展。事发后第57天,当事人赵宇从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领取到不起诉决定书,由于决定书中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而不是正当防卫,赵宇无法申请国家赔偿,可能面临李某追究民事赔偿的情况。对此,赵宇将对决定书进行申诉。
救人风波
拉扯中致人重伤
男子被拘14天
近日,“福州男子救人反被拘留14天”的消息持续引发社会关注。2月21日,此事有了最新进展。当日下午,当事人赵宇从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领取到不起诉决定书。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2018年12月26日晚,赵宇曾制止一名男子对一女子的侵害。赵宇与施暴男子李某拉扯过程中,为了挣脱地方,踹了李某一脚,正是这一脚造成了对方重伤,赵宇被卷入了一个巨大的旋涡。
此后,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14天后,即2019年1月10日,当地检察院不予批捕,赵宇被释放,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2月20日,赵宇收到一份移送起诉告知书,其内容显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一案,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移送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月21日凌晨,距离事发时间过去了近两个月,福州市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布案情通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已于2月19日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将视其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月21日下午,赵宇从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领取到不起诉决定书。
最新进展
无法申请赔偿
将对“决定书”申诉
2月21日,赵宇的代理律师范辰告诉北青报记者,按照“不起诉决定书”的相关内容,赵宇无法申请国家赔偿。可能面临李某追究民事赔偿的情况。我们认为,“该决定书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我们将对决定书进行申诉”。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邓学平认为,赵宇对李某的人身实行了侵害,被害方可以要求赵宇进行赔偿。如果赵宇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既包括不负刑事责任,又包括不负行政责任,甚至还包括不负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赵宇构成正当防卫,那么赵宇就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陌生男子的治疗及医药费用也不用赔偿。但赵宇被认定的是防卫过当,虽然检察院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法院可以追究他的民事责任,被害方可以要求赵宇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