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海南: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2019-01-04 09:19:24 中工网—《工人日报》

  海南规范市场准入机制

  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中工网讯(记者吴雪君)近日,海南省教育厅、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防总队联合印发《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规范海南校外培训市场准入机制,促进海南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标准》特别强调,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标准》指出,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校外培训机构聘用的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用的外籍教师,应当符合外籍人员在华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外,《标准》特别强调,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根据《标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必须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不得使用简易建筑、居民住宅户内、危房、地下室、车库等不适合办学或有安全隐患的场地,不得租用正常开展教学活动的学历制学校或幼儿园的场地。以学龄前幼儿、小学生、初中生为培训对象的,办学场所不得超过3层;以高中生为培训对象的,办学场所不得超过5层。同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要求,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等。

编辑:徐林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庆祝改革开放40年大型主题策划“春暖花开”

  • 专题

    2019我和我的祖国一起走过

  • 专题

    新时代担当作为典型风采

  • 专题

    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