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女子入室抢劫获刑十年 被处罚金两万元-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尾随女子入室抢劫获刑十年 被处罚金两万元

2018-11-19 01:15:50 北京晨报

  隋女士回家开门时被一名陌生男子从身后持刀架住脖子推进屋内,后被抢走一部苹果手机和现金105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据叶某交待,事发前两天,他便尾随隋女士回家,见她独自一人便伺机抢劫。

  抢劫男子次日被抓

  今年3月19日下午5点半,租住在朝阳区某小区的隋女士刚走出11层电梯,准备开门时,突然被一名陌生男子从身后用刀架住脖子,推进屋内。该男子持刀威胁她脱下衣服,隋女士不肯,男子便试图用一卷透明胶带将她的双手缠住。因隋女士反抗,哭诉自己生活很惨,男子最终没有绑她,还用手摸她的头以示安慰。

  因男子持刀威胁要钱,隋女士便将家里仅有的105元现金给了对方。男子抢过隋女士的苹果手机,称不要钱,隋女士硬塞给他并称过一会儿其男朋友就回来了,让他赶紧走。在隋女士家中待了一个半小时后,男子离开。隋女士立即报警,涉案男子24岁的叶某于次日凌晨在某宾馆被抓。

  自称抢劫因为没钱

  据叶某供述,他今年3月15日从河北老家来京找工作,租住在某酒店。17日,他饭后在某小区花坛前坐着休息时,看到隋女士往楼里走,便起了抢劫的念头。他一路跟上去探路,看到隋女士按了11层电梯,就按了比她高的楼层。待隋女士出电梯后,叶某在电梯口探头张望,看到隋女士用钥匙开门,显然家里没有其他人,就此打定主意。

  两天后的下午,叶某在小区花坛前等隋女士回家。看到她独自进了小区,叶某提前在11层的楼梯口伺机等候,持刀将隋女士推进屋里,让她交出钱款。叶某随后抢走钱和茶几上的一部苹果手机。“我抢劫是因为没钱了,钱准备自己花,手机想卖掉。”

  朝阳法院认为,叶某采用暴力方式入户劫取他人钱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一审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编辑:肖天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习近平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访问三国

  • 专题

    李克强对新加坡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

  • 专题

    2018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专题

    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

    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