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就要来了 小心“买家秀”是商家花钱刷单的-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双11”就要来了 小心“买家秀”是商家花钱刷单的

2018-11-08 14:29:29 金陵晚报

  组织者、参与者、商家均违法,需加大力度打击和规范

  记者采访发现,刷单平台瞄准的多是大学生、家庭主妇以及一些无正当职业的人员。许多人认为,操作不复杂,动动手指就来钱,把刷单当成一份“赚快钱”的正常兼职。

  但实际上,无论是刷单平台的组织者、参与者还是商家,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刷单炒信”和帮助“刷单炒信”将会面临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北京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说,从刑法上看,组织者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若故意设套虚假刷单,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此外还将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主张3倍赔偿。

  网购刷单的火爆,引发相关人士对“流量经济”的反思。邱宝昌认为,借助“刷单炒信”做大交易量,扰乱了互联网秩序,属于欺诈、不诚信的行为,会导致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需要加大力度打击。“互联网新兴行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流量仅是其中一个因素,却被投机取巧者过分放大,实际上品牌、服务等仍然重要。”广东财经大学教授王先庆说,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新兴行业的培育引导,严厉打击刷单产业链,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已有不少电商平台建立反刷单系统,打击刷单行为。京东对参与刷单的账号,建立风险评估和异常账户识别模型,对参与刷单的账户进行限制和惩罚;针对系统识别和人工举报的刷单行为,进行核实和惩罚。有的店主因刷单被降低征信水平,甚至惩罚至关店。天猫也发布新规,取消原有评分机制,增加对商家的全面考核。 据新华视点

  解套

  刷单炒信最高罚二百万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电子商务法》也在今年8月31日通过,所以相比起往年来说,今年的‘双11’将更加有法可依。”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表示,针对“刷单炒信”,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者“将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也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除了民事责任外,严重的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邱宝昌谈到,有法可依的同时,还要确保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技术进行严密监控,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记录,将涉事商家列入‘黑名单’。”

  电商专供应标明差别

  而对于“电商专供”产品,邱宝昌认为,商家应当在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以醒目方式标明其规格、配置、材质、成分等相关内容,特别是与线下相似的“同款”产品,更应提醒消费者注意差别。如果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或者以任何方式故意欺瞒、混淆产品的重要信息,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甚至构成欺诈,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邱宝昌看来,“预售定金”同样可能让一些消费者陷入被动局面。“预售模式固然可以较好地解决了‘双11’当天流量过大导致的系统拥堵和瘫痪,同时也有助于商家提前做好库存准备,但很多消费者事先没有弄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商家要尽到告知义务。”此外,邱宝昌还表示,如果一些商家在预售阶段宣称交定金享受更低价格,事后却并非如此,消费者可以留存证据,追究商家的违约责任,提出索赔。 据北京晚报

1 2 共2页

编辑:傅仁誉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2018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专题

    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新时代担当作为典型风采

  • 专题

    “一带一路”倡议五周年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