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长短不构成作品?短视频被擅播 快手维权胜诉-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时长短不构成作品?短视频被擅播 快手维权胜诉

2018-10-16 08:38:23 北京晨报

  因认为“补刀小视频”APP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其平台中的“PPAP”和“这智商没谁了”两条短视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两案,认定华多公司侵害了快手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分别判决华多公司赔偿快手公司经济损失各1万元等。

  原告快手公司诉称,其系快手APP的运营管理商,快手APP用户分别在快手APP上传、发布了涉案视频并获千万级较高点击量。经该用户授权,快手公司取得了涉案视频在全球范围内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快手公司认为,华多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其运营的“补刀小视频” APP中上传并发布涉案视频,该行为侵害其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华多公司辩称,涉案视频时长很短,故不构成作品,“补刀小视频”APP中亦未发布涉案作品;即便快手APP对涉案视频享有著作权且“补刀小视频”APP发布涉案视频,华多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涉案视频是否构成作品。首先,涉案视频集合了音乐、表演者的表演、特效制作、对话、场景等一个或多个内容,既非对表演的机械录制,也不属于创意、思维方法、技术方案等抽象范畴的内容,或基本素材或公有领域的信息。

  其次,虽涉案视频仅有数十秒甚至是十几秒,时长短的确可能限制作者的表达空间,但这并不等于表达形式非常有限而成为思想范畴的产物;相反在较短的时间内亦可以创作出体现一定主题,且结合文字、音乐、场景、特效等多种元素的内容表达。

  据此,涉案视频是作者思想和情感的表达,且其作为数字化的视频,客观上亦可被固定并以有形形式复制,故结合其制作方式,涉案视频应属于类电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华多公司在其运营的APP中上传并发布了涉案视频,此行为侵害了快手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王妍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2018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专题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新时代担当作为典型风采

  • 专题

    “一带一路”倡议五周年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