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守国家机密,37年“隐于市井”
1965年2月,吴洪甫退役了。五年的军旅生涯,吴洪甫毕生难忘,却不能与他人分享。
吴洪甫称,临行前,营长命令他们回家后一定要做到“两个不能”:不能泄露国家机密,不能因地方没安排或待遇差就闹意见。
吴洪甫向记者展示他的退伍证 房现玉摄
“问我能做到吗,我说能,保证做到。”吴洪甫说,回到槐窝村老家后,他收起立功证书,扛起锄头重新做起了农民。
吴洪甫的妻子刘慧文好奇他的经历,“问他在部队做啥,他说保密,家里没人能问出来,后来也就不再问了。”
直到2002年6月,吴洪甫偶然在一本军事杂志上看到老营长岳振华讲述击落“U-2”型高空侦察机的战斗经过,他才发觉保密期早已过去,这才向家人坦言。
成婚37年,刘慧文适才发现自己嫁给了一名“英雄”,广宗县民政部门核实情况后为他办理了优抚待遇。
“我们也是最近几年才听说,他从不张扬,是个‘无名英雄’。”槐窝村村民王士良说。
吴洪甫却对此看得很淡:
“我爷爷是革命烈士,我舅舅也是烈士,我还有个叔伯爷爷也是烈士,他们都为国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就当几天兵,还好好活着呢,有什么了不起?”
近年,吴洪甫再次返回部队参观,与自己曾经开过的战车合影 房现玉摄
吴洪甫的儿女得知父亲的英雄事迹后,有点敬佩却也颇有怨言。
吴洪甫的妻子刘慧文讲述道,儿子小时候被其他小伙伴伤了眼睛,吴洪甫不忍一次事故就让对方倾家荡产,最终没有凑够手术费,因为治疗不彻底,孩子的一只眼失明了。后来母亲瘫痪,她又患了病,家庭十分拮据,三个孩子16岁即辍学打工。
“父亲从来都是‘吃亏人’,我们也没沾一点光。”吴洪甫的女儿吴晓光说,当年家里经济困难,村里想着给入低保户,被父亲拒绝了,要给更困难的人。村民让他拿着立功证书去找找人帮帮孩子,也被拒绝了。
吴洪甫说: “过去在部队,领导教导我们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以国家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是小不点儿。 打仗立功是当兵的应该做的,已经享受了优抚政策,再有别的想法不对了,不能给政府添麻烦。”
2018年八一建军节新帖的光荣证 房现玉摄
“孩子心里明白,但是嘴上埋怨,估计会埋怨一辈子吧,(我也)觉得亏欠孩子,但不感觉遗憾。”吴洪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