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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

2018-09-12 03:20:09 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讯(记者 张璐)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布《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2020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全市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意见》提出,到2020年,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各区政府要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特别是要把低收入农户增收等重点任务列入清单,明确服务对象和要求。

  同时,《意见》提出,要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推进“放管服”改革。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

  在构建差异化的乡镇政府服务职能体系中,《意见》要求突破城市化成熟地区街道办事处设置滞后瓶颈,加快地区办事处转制,按照成熟即转、属地管理、同步优化的原则,对全市地区办事处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根据难易程度统筹转制时间安排。

  强化乡镇政府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强化乡镇政府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统筹权及重大资产监管权,探索完善“村地乡管”“村账乡管”“村资乡管”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市、区政府职能部门不得随意以落实属地责任等为名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

编辑: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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