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与你生活息息相关-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与你生活息息相关

2018-09-07 01:09:06 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中新社发 刘冉阳 摄

  ——两种情形婚内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草案第八百四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可以提起诉讼

  草案第八百五十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汤彦俊 摄

  ——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草案第八百五十六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草案第七百九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完)

1 2 共2页

编辑:王川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2018中国网络媒体论坛

  • 专题

    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

  • 专题

    “一带一路”倡议五周年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新时代担当作为典型风采—中工网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