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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欠缴社保企业被地税申请强执

2018-09-04 02:22:35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张钦)江苏常州近日一桩地方税务部门对于欠缴社保企业申请强制执行引发社会关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8月23日发布了行政裁定书,显示江苏省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2007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合计201134.15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作出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对裕华玻璃公司征收社会保险费。在征收决定生效后,该公司未全部履行缴纳义务,因此税务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青报记者在这份行政裁定书上看到,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认为被申请执行人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欠缴2007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631897.92元、基本医疗保险费214321.9元、工伤保险费42028.8元、失业保险费104375.81元、生育保险费18509.72元。税务部门于去年12月18日作出征收社会保险费2011134.15元的决定。税务部门于今年7月31日作出履行催告书,但其仍未履行,税务部门于8月2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有业内人士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只缴纳五险中的个别险种、缴费基数按最低标准而非实际工资等低缴社保费的行为,在很多企业和行业都是公开的“秘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此前表示,将通过这一改革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此举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也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税务部门也已经开始与相关部门就社保征收过渡开始技术衔接。上周,北京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还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了业务接洽,保障未来税务机关征收社保后的公众咨询服务。

编辑: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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