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新规:应撤不撤致堵罚200元-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北京出台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新规:应撤不撤致堵罚200元

2018-08-06 17:45:07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记者鲁畅)记者6日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新修订的《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将于8月15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多种事故情形须立刻报警,不能“私了”;同时,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并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根据新规,存在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等七种情形之一,需要立刻报警。此外,新规增加了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不能“私了”这一规定。

  新规明确,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据悉,2005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2007年发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进一步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进行了补充规定,此次新修订《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将于8月15日起正式实施,旧版本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编辑:韩京华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习近平访问中东非洲五国并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次会晤

  • 专题

    李克强总理访问保加利亚、德国等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晋江经验

  • 专题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