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7月起施行-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首部“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7月起施行

2018-06-19 06:06:08 中工网--《工人日报》

首部“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7月起施行

按照分布情况和质量等级建立分类保护制度

 

  中工网讯 (记者彭冰)“捏把黑土冒油花,插根筷子能发芽”,这句顺口溜形容了东北黑土地的肥沃。然而,近年来,我国黑土地退化流失现象却令人心痛。记者从近日在吉林省召开的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与监测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遏制黑土地质量日益下降、数量不断减少的势头,促进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今年7月1日起,首部“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

  黑土地有机质含量高、土质肥沃,我国东北地处世界上仅有的三大黑土区之一。但有关监测显示,东北黑土层的平均厚度,已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60厘米~70厘米,下降至目前的20厘米~30厘米,而且每年还在以0.3厘米~1厘米的速度流失。同时,土壤污染总超标率达到7%。

  吉林省位于东北黑土地核心区域,素有“黑土地之乡”美誉。据不完全统计,此间黑土地水土流失面积2.59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6.8%,因水土流失形成的长度在100米以上的侵蚀沟有3万多条。目前全省黑土区耕地面积为0.69亿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5.5%,占东北黑土区耕地总面积的24.82%。为强化黑土地保护力度,今年3月30日,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将黑土地划分为“重点保护类”和“治理修复类”,规定“按照黑土地分布情况和质量等级,建立黑土地分类保护制度”,对重点保护类黑土地,实施农艺调控措施,对质量严重退化或污染严重的治理修复类黑土地,实行轮耕、休耕或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以及采取土壤工程技术等污染防治措施推进连片治理。该《条例》允许对“有机肥施用、秸秆综合利用、轮作、休耕”等黑土地保护措施进行财政补贴,并强调黑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应当自觉履行保护义务,对其在生产中对黑土地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此外,《条例》还将每年的6月25日确定为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日。

  据了解,目前,吉林省以榆树市、公主岭市、农安县和松原市宁江区等4个“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县(市、区)为突破口,初步建立了以秸秆还田为基础,适合吉林省西部干旱半旱区的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技术模式、适合中部雨养农业区的秸秆深翻还田、用养结合型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适合畜禽养殖区的有机培肥型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为黑土地保护树立了样板。

编辑:肖天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上合青岛峰会

  • 专题

    李克强访问印尼、出席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并访问日本

  • 专题

    聚焦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 专题

    “新时代·幸福美丽新边疆”启动仪式在拉萨举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