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规:隐瞒收入申请救助或上“黑名单”-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江苏出台新规:隐瞒收入申请救助或上“黑名单”

2018-06-13 13:10:45 扬子晚报

  隐瞒收入申请救助或上“黑名单”

  我省拟出台新规,3种方式可以提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6月11日公布了《江苏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为申请救助而隐瞒收入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记者 仇惠栋

  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在获得授权委托后,通过核对系统向联网部门和机构查询、核实申请救助家庭相关成员的资产信息情况。

  该办法规定,核对机构建立全省联网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拟对16种家庭信息进行核对,包括: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婚姻登记、殡葬、社团组织登记等信息;在校学生受教育情况和享受教育救助等信息;户籍人口登记和注销、出入境等信息;就业和失业登记以及享受就业援助,离退休、社会保险缴纳及享受待遇情况等信息;不动产拥有、交易和租赁等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情况等信息;车辆、船舶拥有,营运许可等信息。

  核对对象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社会救助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并作为相关核对对象的失信信息,记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情节特别严重的,列为“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相关责任人,不如实提供核对对象家庭及家庭成员的有关信息,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记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7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8号(邮编210024)省法制办,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396429。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qyjfzb@163.com。

编辑:夏赛赛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上合青岛峰会

  • 专题

    李克强访问印尼、出席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并访问日本

  • 专题

    聚焦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 专题

    “新时代·幸福美丽新边疆”启动仪式在拉萨举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