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必看!6月1日起,哪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2018-05-30 09:01:1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 卢俊宇)从6月1日起,又有一系列的新规要开始实施了,快来看看有哪些将影响到你我生活。

  ===全国性法律法规===

  网约车将纳入出租车考核体系平台和司机都要等级评定

https://timgsa.baidu.com/timg?image&quality=80&size=b9999_10000&sec=1527497638309&di=d6c45bf0ffe14c3b9c8fbfeccaafb704&imgtype=jpg&src=http%3A%2F%2Fimg1.imgtn.bdimg.com%2Fit%2Fu%3D3286636741%2C2958310783%26fm%3D214%26gp%3D0.jpg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6月1日起,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将纳入出租车服务考核体系,进行等级评定。

  1、网约车平台实行1000基准分,额外加分100分的计分制,并根据分值多少分为6个等级。《办法》为网约车平台量身定制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每年2月28日前,平台必须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资料送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2、网约车驾驶员实行20基准分,额外加分10分的计分制,并根据分值多少分为4个等级。《办法》从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4个方面,为网约车驾驶员制定了相应指标。如果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得分低于3分,就必须按要求接受培训。

  6月1日起无人机将告别“无照驾驶”

  民航部门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在《民航法》框架下,规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民航局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应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1 2 3 共3页

编辑:刘云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上合青岛峰会

  • 专题

    李克强访问印尼、出席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并访问日本

  • 专题

    聚焦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 专题

    “新时代·幸福美丽新边疆”启动仪式在拉萨举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