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合力 长三角开展生态环保司法协作-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合力 长三角开展生态环保司法协作

2018-05-21 05:16:18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5月20日电 (记者彭波)日前,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检察长在安徽泾县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四地检察机关将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领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建设,积极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筑牢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根据该意见,四地检察机关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问题沟通,通报生态环境检察主要业务工作数据和有重大影响案件、区域关联案件等信息,解决生态环保领域刑事个案和公益诉讼个案办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为实现相关工作和办案等内部信息资源的共享,四地检察机关将及时主动交换或提供相关协助。办理涉及其他省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或发现相关线索的,应当及时向该省市检察机关通报。

  此外,四地检察机关还将建立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跨省倾倒固体废物的犯罪,强化对生态环境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构建生态环境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为加强调查取证协作,该意见明确指出,需要开展异地讯问犯罪嫌疑人、异地询问证人和委托调查取证等工作的,可以请求当地同级检察机关提供协助。接到请求的检察机关应当提供办案场所和技术装备使用等便利,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和鉴定机构提供支持。

  四省市检察机关商定,将建立起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研讨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5项司法协作机制,并就统一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尺度和证据认定标准,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等形成共识。

编辑:肖天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上合青岛峰会

  • 专题

    李克强访问印尼、出席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并访问日本

  • 专题

    聚焦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 专题

    “新时代·幸福美丽新边疆”启动仪式在拉萨举行

  • 专题

    潮起海之南——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