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地铁不得有这17类行为-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部委

乘坐地铁不得有这17类行为

2019-10-28 04:00:01 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讯 (记者杜鑫)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乘客应遵守票务管理规定,并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

  具体来说,10类禁止性行为包括: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攀爬或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等。

  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等。

编辑:王川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习近平出席中印领导人第二次非正式会晤

  • 专题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 专题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 专题

    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