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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

2019-08-22 10:18:11 国家统计局网站

  三、流动人口规模显著增加,人口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口形势中最引人注目的特点之一就是人口空间分布的剧烈变动,人们在不同地区之间频繁移动,形成了规模庞大,由乡村向城镇、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的人口大潮。流动人口加快了城镇化进程,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流动人口规模显著增加。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近30年间,受经济发展、社会环境以及户籍制度等因素的限制,我国人口流动现象并不普遍,这一阶段的人口迁移大多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有计划进行,大部分迁移人口连同户籍关系一起变动,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比例很小。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流动人口出现迅猛增长,规模不断扩大,占全国人口比重快速上升。1982—1990年,我国流动人口逐年增多,从657万人增加到213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从0.6%增长到1.9%,平均每年大约增加185万人。1990—2014年,流动人口进入快速增长期,2000年已经超过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9.5%;2010年为2.2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6.5%;2014年,我国流动人口达到峰值2.5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8.5%。20多年间,流动人口数量增加了2.3亿人,平均每年增加近1000万人。2015年以来,受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进城落户人口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流动人口虽然逐年略有减少,但仍保持在2.4亿人以上的规模,相当于每6个人中就有1个流动人口。快速增加的流动人口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对推动经济的高速增长做出了显著贡献,流动人口聚集度较高的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成为经济发展最活跃、增长速度最快的地区。

  (二)流动人口聚集程度明显上升。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省际人口流动是由东部向中、西部,由内陆向边疆,由人口稠密地区向人口稀疏地区移动。1950—1982年,年均净迁入人口最多的地区依次为黑龙江、安徽、贵州、新疆、陕西、内蒙古等,大多为西北、东北等边远地区;年均净迁出人口最多的地区依次为山东、广东、上海、江苏等,几乎都是东部地区。

  到了20世纪80年代,人口迁移流向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由于迁移政策的松动和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率先发展,东部地区大批前期迁出人口逐渐回流,同时又吸引了大量新的流入人口,导致流动人口越来越集中地流向东部沿海城市。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流动人口主要流向东部沿海地区的总趋势依然未变,东部地区吸收了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的52.9%,远远超过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比2000年提高1.3个百分点。从流入地看,流动人口数量排在前3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浙江、江苏,分别吸收了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的14.1%、7.6%、7.0%。与此同时,随着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等政策措施力度的不断加大,沿海产业陆续向内陆地区转移,中西部地区发展明显加速,对人口和劳动力的吸引力有所增强。2010年,流入西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占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的22.1%,比2000年增长0.7个百分点;流入中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占全国流动人口总量的17.7%,与2000年基本持平。

  随着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的建立,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化格局持续完善,城市群人口集聚度持续加大。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成渝、哈长、中原、关中平原、兰州—西宁等城市群将吸引聚集更多的流动人口。

  (三)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改革开放前,由于人口就业压力巨大、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的现实国情,城镇化进程较缓慢。1949—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10.64%增加到17.92%,平均每年提高不到0.3个百分点。改革开放40年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成为中国发展中的一大奇迹。1978—2018年,全国总人口增长1.5倍,而城镇人口增长4.8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7.92%增加到59.58%,平均每年提高1.04个百分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明确提出实施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短短几年间,涉及十几亿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人口管理向自愿落户和自由流动迈出了一大步。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从2012年的35.33%、52.57%提高到2018年的43.37%、59.58%,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1.03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大约有9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城市功能和宜居性稳步提升,城市产业就业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居住水平大幅改善,2013—2017年,全国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2645万套,通过城中村改造推动1200多万农民就地转为市民。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劳动力总量充裕、人口素质显著提升,但也面临着人口结构老龄化等风险挑战,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铸造新的辉煌。

  注:

  [1]1982年、1990年人口普查界定流动人口的时间跨度为“一年”,1995年及以后的1%人口抽样调查和普查界定人口流动的时间跨度为“半年”。

  (国家统计局人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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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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