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昨天联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办法》,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是指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执行期限至2020年。支持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支持事项包括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其他重点任务、氢氟碳化物销毁处置和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其他重要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