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全面取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据介绍,我国取消实施多年的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全部转为地方备案管理,推动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和规范产业投资的政策措施。1994年,为把我国汽车产业尽快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发布实施;2004年,《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汽车投资项目的管理要求。
近年来,围绕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多项政策又陆续出台。2015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进行规范管理。2016年12月,《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对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作出新的规定,明确提出“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提高传统燃油汽车投资项目准入标准,规范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条件。
“40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基本具备了市场化运作、国际化发展、后置式监管的基础。”上述负责人表示。
作为新时期我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的综合性政策文件,《规定》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深化投资改革,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重要契机,全面取消实施多年的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全部转为地方备案管理,推动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二是突出政策导向,作为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企业顺应产业发展大势,围绕优化产能布局、突破核心技术、开展战略合作,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夯实监管责任,坚持“谁投资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在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部门防范盲目建设、引导产业有序发展的责任。四是实现全面覆盖,政策规定对燃油汽车、纯电动汽车、智能汽车等产品种类,投资导向、建设条件、监督管理等相关领域,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环节,实现全覆盖、无死角。五是方便操作实施,尽量使用可量化、可检查的指标明确各类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尽可能避免定性描述,为贯彻执行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