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让民营小微当好吸纳就业主力军-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部委

人社部:让民营小微当好吸纳就业主力军

2018-12-06 05:37:28 人民日报

  在国新办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从监测情况看,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个别地区、个别企业还面临着一些新挑战。今年1—10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120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人。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同比持平。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降至近年来低位。

  求人倍率保持在1.25,招聘岗位数量依然大于求职人数

  “2018年以来,就业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挑战,中美经贸摩擦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从而波及就业领域。”张义珍说,人社部建立了月报告、旬报告等制度,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监测。

  从30个城市、5万家企业及一些重点企业的监测情况看,就业核心指标运行良好,重点群体就业也稳中向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中有进,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加大。特别是前10个月,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新就业149万人,同比增加了2万人。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基本平稳。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数据显示,三季度人力资源市场的求人倍率保持在1.25,环比和同比均有所上升。这个数字说明,招聘岗位数量依然大于求职人数。

  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社部还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出台《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并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作为国务院文件的配套措施。总的来说,这是一套组合拳,内容实、范围宽、力度大。

  政策内容“实”。对资金渠道、规范标准、责任主体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让企业和老百姓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好。

  对象范围“宽”。《意见》在确定政策对象方面,抓住了未来可能的失业风险点,如向失业青年、就业困难群体、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困难企业等重点群体,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有效扶持措施。同时,进一步扩大了部分政策覆盖范围,《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调整至参保1年以上等。

  扶持力度“大”。比如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5万元。提出支持稳定就业压力较大地区可以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等,同时明确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当地就业援助。

  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

  张义珍还特别强调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方面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扶持民营、小微企业继续成为吸纳就业主力军,人社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加大对企业稳岗的支持力度。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返还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同时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而且又有望近期得到恢复的,加大返还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要充分利用国家和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提高其贷款的可获得性。

  加大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提高幅度达50%。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已连续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如在失业保险方面,国务院已决定继续实行阶段性降费政策。除此之外,我们还推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这些政策相互结合,将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张义珍说。

编辑:肖天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习近平访四国并出席G20峰会

  • 专题

    习近平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访问三国

  • 专题

    李克强对新加坡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

  • 专题

    2018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专题

    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