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政府工作严重失察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发临汾市环保局,为何约谈临汾市政府?刘长根和张京麒表示,主要原因是,临汾市政府履行职责不力,工作严重失察。
刘长根指出,临汾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且发生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并公开之后,案件影响恶劣。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5月,山西省与各地市政府主要领导签订《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和要求。
在这种背景下,发生了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张京麒说,这说明临汾市仍未落实职责,仍未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工作责任严重缺失。
2017年1月19日,临汾市被约谈后,临汾市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上受之前就存在数据不实等问题影响,2017年上半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仍然不降反升。”生态环境部指出,在这种情况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并通过更加有力的举措消化历史数据问题,应是临汾市整改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快解决全市大气环境严重污染问题的客观需要。但是,临汾市委、市政府不敏感、不警醒,对过去存在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未汲取教训,对可能出现的干预监测数据行为没有进行警示,导致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再次发生,且长时间没有得到制止。
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发生在西安案件后,且涉及人员多达16人。生态环境部认为,临汾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宣传教育严重缺位,不仅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而且在日常工作中严重失察,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监测数据造假4起案件涉刑
从西安发生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案到目前,全国已经有4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第二起是临汾案件,其他两起是,福建省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及湖北省黄冈市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
为遏制这类案件的频繁发生,生态环境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构建责任体系,细化干预情形,强化责任追究。
在约谈会上,刘长根指出,临汾市曾经是全国污染最重的城市,尽管今年前几个月,临汾市的大气质量有所改善,但是,临汾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临汾市的污染绝对值在169个城市中仍然很高。他说,在这种情况下,更要确保监测数据真实,要“以案为鉴”,要拿出“伤筋动骨”的决心治理污染。刘长根透露,无论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还是专项督察,山西省都是重点。
“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刘长根指出,对干预环境监测数据行为,生态环境部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刘予强则在对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作出检讨的同时坦陈,临汾市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承诺,临汾市将完善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