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部委

两部门:加强对失信主体信用监管 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图)

2018-08-03 21:38: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3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于8月2日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必须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追溯失信单位负责人责任。

  资料图: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对7起案件被执行人长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集中开展强制执行。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

  通知称,当前,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失信现象比较普遍,且高发频发的态势未能得到根本性遏制,严重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关键在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

  一方面要促使失信主体加快整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失信成本,引导各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加快化解存量失信行为的社会影响,建立防范和减少增量失信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全面增强市场监管能力,增进各类主体诚信意识,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通知要求,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必须要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规范开展失信提示和警示约谈,有序推动失信信息社会公示,加强失信信息广泛共享,加强失信信息定向推送,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追溯失信单位负责人责任。

  加强信用监管还需引导失信主体开展公开信用承诺,广泛开展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建立失信主体提交信用报告制度,鼓励失信主体开展信用管理咨询,积极稳妥开展信用修复,切实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性监管作用,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鼓励创新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考核评估确保任务落实,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编辑:李学平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习近平访问中东非洲五国并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次会晤

  • 专题

    李克强总理访问保加利亚、德国等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晋江经验

  • 专题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