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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相爱,去相恶 “四项原则”贡献互联网治理中国思想
//www.workercn.cn2015-12-17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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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全球互联网时代的受益者,也是秩序的建立者、维护者。中国的互联网,无论是怎样的创新与发展,都离不开法治的健全与完善。从这个意义来说,中国受益于全球互联网,是建立在有治理规则的互联网基础之上的受益。尽管在治理的过程中多多少少还有一些不同的声音,但是,中国的互联网已经用时间和成功证明,在这个“互联网+”时代,无论“加”什么,都不能“减”去治理的规则。加了治理规则的互联网创新,才是协调的、绿色的,是开放的、共享的,才能有秩序、有安全、有保障,才能因为“兼相爱”而充满着动力,充满魅力。

  习近平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的四项原则,既是中国的网络治理规则,同样也是代表世界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的共同原则。既是分享的,也是倡导的。既是建设的,也是规范的。受益于世界互联网发展、受益于互联网治理成果的中国,有责任和义务让全世界大多数国家能够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中,更多地放下戒备、放心参与、放胆受益。

  习近平说,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在全球网络治理尚未达成广泛共识的今天,这番话掷地有声。没有全球共识的网络治理规则,没有同舟共济、互信互利的“兼相爱”,网络的“天下”安全,就会只是一部分国家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就会是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交相恶”。因此,习近平提出的四项原则,它的核心思想就是共享、共存、共治、共赢。这既是中国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在互联网“新疆域”中的体现,也是代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站在人类发展的互联网时代提出的基本法则。(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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