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一则新闻令人哀叹——2月7日确诊的河北邢台市内丘县隐瞒事实病例由于病程长(1月18日发病),隐瞒病史,失去最佳治疗机会,终因新冠肺炎致多脏器衰竭,经抢救无效于昨晚8点左右死亡。目前已排查出包括医护人员在内的密切接触人员77人,全部集中隔离,警方已就此立案侦查。
该来的还是来了。
隐瞒赴武汉旅行史、接触史和发病情况,最终耽误治疗,害人害己,这样的案例不止一个。据公开报道,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有至少20人因故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和病情而受到警方立案调查,有些已经被刑事拘留。在这20人背后,庞大的接触网,已经导致成百上千人被隔离,给周边百姓带来极大的麻烦和恐惧。
“带病回乡不肖儿郎,传染父老丧尽天良”,这是网友跟帖获赞最多的话。话说得有些狠了,但也说出了不少人心中的愤怒。
刻意隐瞒者,也许有自己的理由。
有人以为,“我又没有症状,况且怎么可能去一次武汉就被传染?”可侥幸是最大的隐患和漏洞。
有人害怕自己被隔离后,与周围的邻居、朋友人心疏离。
有人对隔离治疗不了解、恐惧,甚至担心与家人难再见面……
那么,来听听网友讲的道理,“隔离是为了更及时更精准地给你治疗,又不是软禁等死。隐瞒一时爽,发病后悔迟。”
在抗击疫情的紧要关头,我们更应明白刻意隐瞒对己对人的危害。
瞒是瞒不住的,病毒不会对谁苦心孤诣的隐瞒存有半分怜悯。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一隐瞒行程的确诊患者活动范围遍及全市,湖南长沙一男子从湖北返回后未隔离致7人感染,安徽一确诊患者故意隐瞒致90余人被隔离……“因为个别人的瞒报,城市慢转、小区封闭……所有人此前严防死守的付出和努力都功亏一篑。”
近日,最高检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也予以明确,“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2月7日,上海、北京接连为此发文。上海,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个人隐瞒接触史可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北京,刻意隐瞒接触史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处死刑。
疫情形势严峻,没有人是孤岛,无论男女,不分贵贱。
在山东临沂,一名从江苏太仓回乡的货车司机把车开到离家四五百米外的村头空地上自我隔离。寒冷的冬天,他在车上吃住整整3天,被村民发现时,他说:“不想给村里添麻烦,自己挺挺就过去了。”
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如实报告旅行史、接触史、有无发热等情况,是最大程度隔绝病毒,是一种战斗。
如果我们普通人为抗击疫情做不了更多贡献,至少要配合、不添乱,不要让别人防范抵御疫情的努力功亏一篑,不要让周围与你有关和无关的人因为你而身陷险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