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7日消息(记者刘会民 陈庆滨 岳旭辉)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部署、总动员,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五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高举改革旗帜,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局面。
从今天(7日)开始,中国之声推出特别策划《全面深化改革这五年》,回顾五年来我国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改革实践。今天播出第一集:《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2016年3月4日,在参加政协界别联组会时,他强调:“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出台,“有恒产者有恒心”写进了中央文件,给各类市场主体吃下了“定心丸”。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文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最为关心的法人财产权、自然人财产权、知识产权保护这样一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国资国企改革被列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