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决定》公布实施
三级管控 确保生态屏障建设
本报讯 (记者吴蕊)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实现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之间“两城夹绿”,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天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公布实施。《决定》明确了面积730余平方米的规划管控范围:东至滨海新区西外环线高速公路,南至独流减河,西至宁静高速公路,北至永定新河。
“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紧邻滨海新区核心区,距离中心城区外环线约6公里,是连通七里海-大黄堡和团泊洼水库-北大港水库两片南北生态地区的重要廊道地区,也是彰显海河魅力与津沽特色的核心地域。”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闫堃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该地区生态保护与城镇拓展的矛盾日益显现,出现了开发建设扩张过快、土地利用粗放等问题,如不及时实施有效管控,将会出现城市总体空间布局结构失衡,生态功能衰减,进而影响全市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
记者了解到,《决定》明确加强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原则和目标,即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的原则,融绿色发展、创新驱动为一体,呈现“大水、大绿、成林、成片”景观的“双城生态屏障、津沽绿色之洲”,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同时,《决定》确定了三级规划管控制度。其中,一级管控区占全部规划管控范围面积的61%,包括生态廊道地区和田园生态地区等,严格控制项目开发建设活动,除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大民生保障工程、营造人可接近的环境景观和绿道等附属设施外,禁止一切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示范小城镇、示范工业园区等,应当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开发强度,建设高标准绿色建筑,完善环境保护配套及绿化工程,提升城市发展品质。三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现状开发建设比较成熟、未来重点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地区,应当突出绿色提升,实施城市修补工程,拓展绿地空间。
此外,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地区与本市生态保护红线或者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重叠的,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
“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对双城中间地带实施三级规划管控并明确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要求,为优化我市城市空间格局、促进双城集聚发展、避免建设连绵蔓延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彰显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地方性法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和需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泽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