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厕所怎成“重大安全隐患”
http://www.workercn.cn2012/4/1 08:09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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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广州市民夏女士在送三岁女儿去上幼儿园的途中,女儿突然嚷着肚子痛,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夏女士便向附近的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结果遭到工作人员的百般拒绝,最后,只好在隔壁的法律援助中心一私人办公室里解决了内急。随后夏女士将自己遭遇发上微博,广州市司法局官方博客回应说:“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随后,该司法局删帖并表示道歉。(据4月4日中广网)

  先回应后删帖还表示道歉,看是虚心认错,实际上是一种欲盖弥彰,不是虚心而是心虚。尽管司法局有一万个不情愿,但这些理由不仅拿不上桌面,更是荒唐可笑。且不说一个三岁的孩子借用一下厕所根本不会形成安全隐患,就是这个司法服务所的厕所完全向社会开放,又能造成什么安全隐患?退一万步说,如果真有人想到司法所制造事端,能够进出这里的借口和途径何其多,仅仅不准群众上厕所又岂能拦得住?更何况,我们国家目前还算相对稳定,身处社会和谐,用得着制造这样的紧张气氛自己吓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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