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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闭幕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www.workercn.cn2015-03-15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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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习近平、李克强、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主席台就座。新华社记者 马占成 摄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形成国家意志,奏响时代强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今天的大会应出席代表2964人,出席2877人,缺席8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洋溢着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热烈气氛。大会期间,代表们不负人民重托,依法履行职权。今天他们在这里投下庄严一票。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

  习近平、李克强、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上午9时,张德江宣布大会开始。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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