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界:市民都应遵守《禁止蒙面规例》-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台港澳

香港法律界:市民都应遵守《禁止蒙面规例》

2019-10-06 04:02:50 人民日报

  本报香港10月5日电 (记者连锦添)香港特区政府宣布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并于5日起生效实施。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支持用好香港本地法律止暴制乱,相关程序完全合法,香港市民都应遵守这一规例。

  10月4日,在特区政府宣布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后,有香港反对派人士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制令,要求阻止《禁止蒙面规例》生效。高等法院当晚紧急开庭处理,决定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法官表示,香港面临严峻情况,特区政府的措施是以结束暴力为目的。近日的公众集会已偏离原本路线,部分激进示威者诉诸暴力,有必要通过规例减少暴力。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5日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已充分顾及市民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权利,这些权利不是绝对的,规例并不影响市民参加合法、和平的集会和游行。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5日接受传媒访问时说,按现有法律,警务人员有权力去查核市民的身份,《禁止蒙面规例》更清晰地明确双方的权力及责任。当警务人员行使权力时,当事人必须除下面罩表明身份,否则就是违反法律。他表示,对一些罔顾法纪的人,要靠严正执法及完善的司法制度来处理。全社会要共同努力减少暴力,与暴力割席。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原司长梁爱诗表示,实施《禁止蒙面规例》,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这并不代表香港进入紧急状态,而是行政长官针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状况采取的应对措施。

  多位香港律师表示,许多西方国家和地区实施了禁止蒙面的法律,特区政府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无可指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在欧洲很多加入国际人权公约的国家也有禁蒙面的法律,且比香港规定得更加严厉。

  香港律师、全国政协委员陈清霞向本报记者表示,3个多月来,暴乱分子蒙面掩饰身份、逃避法律责任,肆无忌惮地使用暴力。《禁止蒙面规例》应该有助于减少非法示威集会和暴力行为,有助于警察辨认违法者和举证工作,香港市民都应遵守这一规例。在许多西方国家早已实施相关法例,国际社会应不偏不倚地了解香港暴徒严重违法的真实情况,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打击暴乱行径。

  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师行的香港中律协发表声明强调,在目前情况下,订立《规例》符合公众利益,是合宪合法及必须的法律举措,有助于阻止暴力违法者借蒙面逃避法律责任,有助于协助警方严正执法及恢复社会秩序与安宁。

编辑:王川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 专题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

  • 专题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 专题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 专题

    2019我和我的祖国一起走过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